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2-03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
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。
二、招聘岗位
从事文秘工作岗位,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,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。
三、招聘专业条件
本科及以上学历,法律专业或中文文秘类专业,年龄在30岁以下(1993年2月以后出生),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。
四、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热爱应聘专业岗位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,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3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(1)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2)曾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的;
(3)法院或其他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;
(4)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;
(5)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;
(6)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招聘的程序和方法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。采取线下和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。
2.线下报名。报名时间:2023年2月4日8:30分至12:00分,报名地点: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(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-5号)一楼A25号位。
3.线上报名。2023年 2月2日—2023年2月12日(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,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电子照片的形式打包,按“姓名”格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hzjcyzzc@sina.com 。
4.报名材料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、相关资格证书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,如实填写的《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1),报考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(附件2)。
(二)资格审查
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情况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、未如实填写报名表、未签署承诺书、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、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,均取消考试资格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,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,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。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通知参加考试,没有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考试
考试形式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六、用工方式和待遇
1、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,按照有关规定签订《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》。试用期两个月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劳动合同。
2、薪酬待遇4000元左右,并按照规定缴纳“五险一金”。
七、注意事项
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。招聘工作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。
报考咨询电话: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518-85571537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组0518-85571566
联系人:倪先生13775563881、15061326688
附件1: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
附件2: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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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
2023年2月1日
年 月 日